廣西壯族自治區環境污染治理行業治理能力評價是區環保產業協會對會員單位開展的、立足于行業自律的自愿性的第三方評價活動,是指按照規定的指標和程序,評價相關會員單位對生產建設或者其它活動中產生的廢氣、廢水、廢渣、粉塵、惡臭氣體、放射性物質以及噪聲、振動、電磁波輻射和生態保護等污染采取工程措施進行治理的能力,其治理業務領域包括:水污染治理工程、大氣污染治理工程、固體廢棄物處理處置工程、物理污染治理工程、生態修復工程(詳見《廣西壯族自治區環境污染治理行業治理能力評價管理辦法》)。
協會為通過評價的單位發放《廣西壯族自治區環境污染治理行業治理能力評價證書》(以下簡稱《行業治理能力評價證書》),證書分為甲級、乙級、臨時證書,分別證明其具備有承接相應投資額度的能力。持甲級能力評價證書的單位證明其具備承擔環境污染治理工程投資額度不限的能力;持乙級評價證書的單位證明其具備承擔工程投資500萬元以下的環境污染治理項目(噪聲治理項目工程 100 萬元以下)的能力;持臨時評價證書的單位證明其具備承擔工程投資 100 萬元以下的環境污染治理項目的能力(噪聲治理項目工程50萬元以下)。
(一) 申報單位網上填寫《廣西壯族自治區環境污染治理行業治理能力評價證書申請表》并提交,廣西環保產業協會協會秘書處在接到申報后進行材料初審,對申請材料的完整性和規范性進行審查, 并提出技術審核意見。條件符合的簽署初審意見,并落實一名項目管理員;條件不符合的予以退回并告知理由。
(二) 項目管理員針對申報材料與申報企業對接,核實無誤的,并確認兩年內未受環保管理部門相關處罰,通知企業提交全套申報資料的電子版。項目管理員負責核實申報材料,審查不通過予以退回修改,直至審查通過。
(三) 廣西環保產業協會組織專家組成考評小組,對受理的申請單位進行審查和現場考核,作出審查、考核結論。
(四)對專家審查、考核結論符合條件的甲級、乙級或臨時證書申請單位在網上進行公示,無異議后,予以批準并頒發能力評價證書。
(五)相關《專項設計能力評價證書》申報管理文件及申請表可向廣西環保產業協會秘書處索取或在廣西環保產業協會官網、廣西環保產業群上下載。
申請單位應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環境污染治理行業治理能力評價管理辦法(試行)》要求,填報《廣西壯族自治區環境污染治理行業治理能力評價證書申請表》(詳見附件1),一式兩份及電子版一份,并編制附件材料一份(詳見附件2)。附件材料包括:
1.法人資質證明材料(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等,已“三證合一”的企業提供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執照);
2.技術人員的專業資質證書、身份證、畢業證書、聘用合同、社保證明及符合本辦法要求的崗位培訓證;
3.經審計的上一年度財務報告;
4.固定的辦公或生產場所證明;
5.環境污染治理工程業績,包括合同、環境監測部門出具的監測報告。申請臨時證書的要求提供項目合同(或委托書、協議)及項目設計方案;
6.持有能支持完成其申報業務的一項以上關鍵技術的有關材料(包括專利證書、技術鑒定證書及有關部門或行業的推薦證書、獲獎證書);
7.實驗、化驗條件的證明;
8. 協會會員單位證書
9. 能證明其承接環境污染治理業務能力的其它有關材料。
上述材料的內容必須真實、有效,申請單位需將上述材料提交至廣西環保產業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