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標準是指對需要在全國范圍內統一的或國家需要控制的技術要求所制定的標準,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管理部門制定發布。國家標準是“通用的”的,在全國范圍內普遍通用,不受行業的限制。
國家標準分為強制性國家標準和推薦性國家標準。對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國家安全、生態環境安全以及滿足經濟社會管理基本需要的技術要求的,制定強制性國家標準,由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依據職責提出、組織起草、征求意見和技術審查,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立項、編號和對外通報,由國務院批準發布或授權發布;對于滿足基礎通用、與強制性國家標準配套、對各有關行業起引領作用等需要的技術要求,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制定推薦性國家標準。